脊髓损伤
脊髓损伤(spinalcordinjury,SCI)是指由于外界直接或间接因素导致脊髓损伤,在损害的相应节段出现的运动、感觉和括约肌功能障碍、肌张力异常及病理反射等相应改变。
脊髓损伤的程度和临床表现取决于原发性损伤的部位和性质,常表现为不同程度的截瘫或四肢瘫。同时,脊髓损伤瘫痪后将引起一系列生理功能的紊乱,导致多系统合并症的出现,严重地影响患者的日常生活能力。
对脊髓损伤患者进行康复治疗可以有效预防相关并发症,促进功能恢复。
康复思路
评估
-损伤节段:感觉与运动平面的确定
-损伤严重程度:完全与不完全
-复合损伤
-并发症
-其他:功能评估、心理评估等
预测
-估计预后
目标
-确定治疗总体目标
计划
-康复治疗的总体计划与阶段计划
措施
-治疗计划的具体实施
基本原则
(1)预防和正确的急救运送
(2)早期治疗
关键在于早期解除对脊髓的压迫,提供脊髓恢复的条件,使脊髓损伤本身的病理进程,不是进行性加重,而是有可能逐渐恢复。伤后6小时内是治疗的黄金时期。
(3)脊髓骨折脱位的整复
恢复椎管的正常管径,解除对脊髓的压迫;恢复脊髓外形,避免脊柱畸形;恢复脊柱的稳定性,便于活动。
(4)治疗脊髓的损伤
(5)治疗脊髓损伤合并伤
(6)预防和治疗并发症
(7)功能重建的一些原则
康复治疗方法
运动训练
SCI急性期康复的运动训练目的是预防关节挛缩,压疮及其它并发症,包括正确体位的摆放, 瘫痪肢体的被动运动,个人卫生护理等。恢复期主要是未受累肌肉的力量增强训练,耐力训练,体位转移训练,站立及行走训练,辅助器具的使用等,目的是为了获得最大程度的生活自理能力,回归社会。
物理因子
功能性电刺激 (functional electrical stimulation, FES) 技术是使用电刺激的手段, 以精确的刺激顺序和刺激强度激活瘫痪或轻瘫的肌肉, 使SCI患者恢复一定运动功能大部分SCI患者使用FES经过几天训练后, 即可从平行杠内步行转移到平行杠外用拐杖步行。但颈段SCI导致四肢瘫, 双手不能扶拐者, 刺激股四头肌达到站立的困难非常大, 软瘫也不适于用FES治疗。FES对不完全性SCI患者意义更大, 更易于实现FES辅助社区步行的目标。
步行能力训练
应用减重设备进行步态训练。减重步态训练系统可使支撑能力不足的患者早期进行步行训练, 能有效地激活运动皮质和脊髓节律性运动中枢。
机器人模式减重活动平板训练。由于康复师帮助的减重运动平板训练方法对体力消耗较大, 临床应用受到一定限制, 近年来, 机器人帮助的减重活动平板训练受到广泛关注。
早期康复治疗
脊髓损伤早期是指从损伤开始到脊柱可负重为止。其治疗的基本目的:使骨折复位,稳定病情,恢复或至少保持现有的神经功能。避免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全面观察、准确记录病情变化,特别是神经系统和呼吸系统的情况,及早进行康复干预,以争取达到全面康复的目的。
1.1 体位康复
脊髓损伤后,保持正确姿势,对骨折部位的正确排列非常有利,同时对于预防褥疮、关节挛缩及痉挛的发生是至关重要的。
卧位:颈髓损伤者,保持头颈中立位、平直位或10°~15°略屈位。头颅牵引患者,保持头高脚低位,倾斜角15°,防止颈部过伸,防止向任何方向弯曲,将枕头理平后垫于肩、颈、头下,左右各放沙袋或颈围固定制动。胸腰段脊髓损伤患者,腰下垫5cm以下薄枕以保持脊柱的自然生理弧度,使之不过伸或过屈,防止发生畸形及进一步加重骨折移位和脊髓损伤。
翻身:对于上肢功能完全丧失的患者,需完全依靠陪护人员进行体位的变换和移动,应保持身体纵轴的一致性,避免扭曲、旋转和拖拉。白天1~2小时翻身一次,夜间可适当延长时间,以保证患者的睡眠。对于上肢功能尚存的患者,要指导患者利用上肢主动变换体位。
1.2 呼吸系统康复
SCI患者因长时间卧床极易发生呼吸道感染,尤其是颈髓损伤患者,因呼吸肌麻痹,肺泡低通气、咳嗽反射障碍、分泌物肺内沉积引起肺部感染。因此早期开始并持续进行物理治疗、呼吸功能锻炼,支持呼吸肌活动,机械性扩张肺泡以预防肺不张;抗感染,补充营养及体液;氧气吸入,保持呼吸道通畅;正确地翻身拍背,促进痰液的排出;定期的雾化吸入,达到稀释痰液,每日进行2~3次以上的呼吸操和排痰训练,减少感染机会。
1.3 患肢功能康复
SCI患者的患肢功能恢复,应根据脊髓损伤的平面、类型及残存的运动感觉功能,以及年龄、体质、特征、有无复合伤、术后恢复情况,制定出不同的康复治疗计划。
早期的康复训练,即卧床期的被动训练:主要目的是促进下肢肌力的恢复,防止肌肉萎缩、关节强直、对抗痉挛等。被动训练手法强度要适度,由近向远。迟缓性瘫痪手法宜重,时间宜短;痉挛性瘫痪手法宜轻,时间宜长。每次活动达到关节活动最大范围,活动顺序为先大关节,后小关节,每个关节活动3~5次,每天2~3次,每次约15分钟。训练后要注意保持肢体功能位。使用挡足板放在床尾,使患者下肢与板成90°,预防足下垂。
恢复期的康复治疗
2.1 肌力康复训练
主要目的是使肌力达到3级以上,恢复其实用功能,防止废用性萎缩,促进神经系统损伤后的肌力恢复,增强躯干肌力和调整腹背肌力平衡,改善脊柱生理弧度,增加脊柱的稳定性,有助于走站立平衡。
根据肌力的大小不同将其分为以下几种方式:
①当肌力为0级时,进行肌肉电刺激疗法以延缓肌肉萎缩。
②当肌力为1~2级时,仍可采用肌肉电刺激,并开始助力运动练习,即在肌肉主动收缩同时施加外力的帮忙,以便完成较大幅度的关节活动。
③当肌力为2级时,可进行减除重力负荷的主动运动。如吊带悬挂肢体、温水浴中运动。
④当肌力为3级时,应完全由患者主动运动完成,既不需要助力,也不需要克服外来阻力,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单关节或多关节、单方向或多方向不同速度或幅度的运动,根据病情选择肌肉收缩形式与运动强度。
2.2 卧位康复训练
指导患者床垫上移动身体和翻身,加强上肢肌肉锻炼,尽快增强残存的肌肉力量,如哑铃、拉力器、矫形器等。
2.3 坐位康复训练
利用背架起坐,角度由小变大,然后练习坐位平衡,由双手支撑到双手离床,至少每日练习2次,训练方法要由易到难,由稳定体位逐渐过渡到不稳定体位,根据患者不同病情有针对性地加以调整。
2.4 立位康复训练
可在斜板上直立训练,斜板斜度由小到大,直至完全站立。高位截瘫的患者要固定好上胸、髋、膝关节,防止双下肢久不支撑造成骨质疏松。立位训练一般宜每日4次左右,每次10~30分钟。
2.5 行走康复训练
根据不同的截瘫水平,选择适合的支具固定各关节,利用双杠或助行器练习站立和行走。
2.7 轮椅使用
对于截瘫患者,轮椅是很重要的代步工具,应教会患者如何使用轮椅,熟练掌握轮椅的各项功能。技术上包括前后轮操纵、左右转向、进退操纵、前轮翘起驱动以及旋转训练,上下楼梯训练等。为预防压疮的发生,每半小时需抬臀一次。
出游踏青
康复是脊柱脊髓损伤患者治疗中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康复训练的目的在于使病人在脊髓损伤后,脊髓神经功能能够尽快地、最大程度地恢复,其剩余的肢体功能可以达到最大程度的发挥,尽可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减少对他人的生活依赖。脊柱脊髓损伤的康复要在病情稳定、身体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尽早开始,并且要根据病情评估结果和患者的实际需求制定个体化的康复计划和目标,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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